近日,记者自市妇联获悉,在内蒙古自治区“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表彰大会上,我市5名个人、3个集体获内蒙古自治区“三八红旗手(集体)”称号。 其中,后旗巴音前达门苏木巴音哈哨嘎查牧民乌兰图娅获自治区“三八红旗手”标兵称号;后旗巴音前达门苏木巴音哈哨嘎查牧民乌兰图娅、市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局财务科科长任莉、市农广校校长张晓虹、后旗妇联主席王砚、中旗海流图镇人民政府党委书记孙春梅5人获自治区“三八红旗手”称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后职业教育中心、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3个集体获自治区“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巴彦淖尔日报全媒体记者 焦世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