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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磴口县为建档立卡人口购买健康商业保险

    信息发布者:wanglijun
    2017-02-26 22:34:20   转载

    2017年新年伊始,磴口县投资88.272万元,为4904名建档立卡贫困群众每人购买一份包括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 、大病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大病慢性病门诊补充医疗保险在内的健康商业保险,为贫困人口撑起健康“保护伞”。 2016年底,磴口县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904人,其中73%为老幼弱病残。因病致贫占到68%,医疗支出成为贫困人口家庭最大的支出。为解决贫困群众因贫看不起病、因病加剧贫困问题,减少农村居民因为意外伤害带来的医疗费用支出,减轻农民负担,磴口县坚持政府主导,商业保险运作的模式,建立了贫困人口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在新农合、大病商业保险的基础上,为贫困人口每人购买了18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 、大病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大病慢性病门诊补充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伤残(含烧烫伤)、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在保险金额内进行赔付。每人意外伤害身故、伤残的保险金额为5 万元,每人意外伤害医疗的保险金额为5000元;重大疾病保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有符合保险合同载明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共30种重大疾病,包括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列明的25种疾病和脑动脉瘤开颅手术、严重多发性硬化症、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严重重症肌无力、终末期肺病5种重大疾病或手术,按照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金额为2万元,最高不超过3万元; 大病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对建档立卡新农合贫困参保人员因患大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其他保险机构报销且大病保险报销后不为零的个人自付费用,在扣除大病补充医疗不合规费用和免赔额后的金额,按照不低于75%的比例给予再次赔付;大病慢性病门诊补充医疗保险,保障内容包括恶性肿瘤的门诊放化疗、尿毒症的血液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冠心病心脏起搏器的安装、支架植入术后抗凝血治疗、结核病的规范治疗等甲类5 种特殊慢性疾病的门诊治疗费用(单次或累次)设置一定的起付线,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基础上,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予以补偿。健康商业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让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有了底气。       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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